2009年7月28日星期二

2009年7月28日 - 台灣三害最終章立法委員

原文:
兩周之前,筆者為台灣立法委員費鴻泰指出台灣有三害埋下了伏筆。筆者非常同意「傳媒、名咀」對台灣社會的破壞是甚於猛火,但筆者對第三害:司法官,則有蠻大的保留。台灣的司法制度無疑尚有改善的空間,可是也不至於以「害」來形容,最少她在維持台灣社會的「遊戲規則」方面的確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君不見,在台灣遇有紛爭,民眾訴諸法律,總比訴諸武力者多吧! 

相反,台灣「司法脅於政治」之說卻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司法既脅於政治,而政治的「載體」最顯而易見的當然是立法委員;那台灣的第三害是司法官?還是立法委員呢?當然,筆者也明白費兄總不可以在媒體面前承認,他也是台灣三害之一吧!

台灣政制上的一個老問題,就是民眾經常活在「選舉」之中。例如:今年年底又再進行縣市長三合一選舉、然後明年又有直轄市長選擇,還有立法委員選舉。這三類選舉最大的特色是「互相可以拉動,亦互相可以拉倒」。民意代表為了讓大家:「才不會忘記你o育!(台灣某一種乳酪廣告的標語)」,便只好經常:「炒新聞、搶版面」,進而弄至無病呻吟,實事欠奉的地步。要知道立法委員「過手」的文件均屬「經國之大事」,只要稍加「調味」,必然成了媒體爭相報導的「好資料」;可是,多少是真?多少是假?誰還有空去管他。 

陳水扁政府的年代,由於藍綠黨爭,今立法院所通過的法案繆繆可數;曾經試過有一年立法會期,連一項法案也沒有通過。但今日呢?台灣行政院長劉兆玄早前「表揚」今年度立法院審議通過了118項法案;相比香港是一個「行政主導、沒有私人法案及一個兩制」的彈丸之地,2008年度立法會也審議了91項法案。那台灣立法委員的工作量也真的「太重」了吧! 

重!當然重!立法委員要花很多時間去跟「傳媒」交流,與「名咀」討論;然後,透過「傳媒」、「名咀」所造成的「回音效應」,令自己的影響力無限放大,否則,如何可以座上「爆料天王、話題立委」的寶座呢? 

曾經有一本台灣政經雜誌進行調查,發現近四成25歲以下的台灣年青人對政治覺得煩擾,亦沒有投票意慾。這表示了什麼?真正摧毀了台灣的未來的是我們的民意代表;傳媒、名咀只是「伴碟的三色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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