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星期二

2012年12月24日:斷了腳的三權分立


刊文:
早前,立法會在政府「斬件」的情況下,戲劇性地通過了長者生活津貼(長津)。意味着約四十萬合資格長者,通過申報便可於明年四月一日後,得到每月二千二百港元的生活津貼。同時,還有可能一次性地獲得五個月的津貼金額,肯定可以過一個快樂的復活節假期。

政府提交議案缺討論空間
長津在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的拉布之下,前後耗費了七周時間,冷不防政府突然以奇招剪布,以通過人事編制撥款等於通過整個議案的方法,成功闖關。不少議員,包括泛民派,其實鬆了一口氣。可是,從今開始,香港的行政立法關係將會跌入新低谷。 在現屆立法會產生之後,行政機關對立法會的態度大不如前。在行政主導的情況下,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議案,往往是沒有討論空間的「The Best」。

立法會要不便通過方案,要不便拉倒,是次長津議案便是寸步不讓的最佳例子。在這種詭異的政治氣氛下,行政立法關係真是「想好都難」! 根據法國哲學家孟德斯鳩提出的概念,三權分立一直在現代民主政府架構中備受推崇。三權的意思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互不統屬,是互相牽制的存在。這是當今世上被形容為最有效制約,防範權力過大的一個制度。有趣的是,三權雖然互相牽制,並且獨立地運作,但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三角力點」,就是不失互信。意思是我們相信司法機關剛正不阿執法,行政機關盡心盡力執行立法會的決定、立法會縱有令人煩厭的討論,但議員們的使命仍是福為民開。

這種互信關係非常重要,沒有了這種信任,情況便一如斷了腳的三腳椅,倒下只是時間的問題。現時,香港的情況便正是如此。Ian Scott教授曾經以「甩骱」來形容香港的行政立法關係,但經過長津一役,行政立法關係不但是不協調的「甩骱」,而是互相敵視,兼且「互陰」。

行政立法「互陰」鑽盡漏洞

長毛拉布是他的權利,政府的奇招,在程序上亦說得過去,但關鍵在於彼此的用心:兩者均是在鑽會議常規的空子,當發現敵人中伏,便「開心過攞獎」。在這種「怨怨相報何時了」的氣壓之下,行政立法的互動,只會愈來愈差。兩者為免中招,均會步步驚心地處事,或甚按兵不動,「縮得就縮」,平白浪費了香港未來幾年時間。甚麼「穩中求變、適度有為」,便一如「明鏡高懸」般束之高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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