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0日星期六

2016年1月30日政壇新秀訓練班《第五百八十七集》KK, Hei, Woody, Nick(Sheffield Hallam University (SHU) )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 - 探討香港民主化新出路

節目重溫:

http://programme.rthk.org.hk/channel/radio/programme.php?name=radio2/YoungPolitican&d=2016-01-30&p=2517&e=&m=episode

這是今年政壇新秀的升級重點,台方希望在‘口才’ 以外,加強政策思考訓練原素,所以每個月最後一次節目,我們都會邀請不同院校、社福組織、青年團體,把他們的政策倡議,一同與不同的政壇新秀進行辯論。程序如下:

1.      不同院校、社福組織、青年團體自行報名、組織

2.      由我與他們分享政策制定的四大原則,當中包括:

- 以公眾利益制定政策方向(不是個人興趣)
- 政策的逼切性(尤其在時間上)
- 政策的具體建議(不是感覺)
- 政策的可預期阻力(不同持份者的反應)

3.      啟發他們自行設定議題

4.      引導他們進行資料搜集

5.      反複辯論。自我反省政策論述時的弱點。

6.      最後,直接面對群眾。在政壇新秀訓練班中,與各位年青人陳述政策建議,爭取認同,公開辯論。


而第一次上陣的是我的師弟們,過程中,KKHeiWoodyNick的積極表現及主動學習,令學生感到相當驚訝。節目期間,他們不卑不亢,有節有理地把論據帶出,即場與各位年青人進行政策辯論,實在非常難得。


KK、Hei、Woody、Nick的準備如下:

2016130 ()      RTHK 政壇新秀訓練班       時間: 10:00-11:00
主題:探討香港民主化出路
目的:培養政治人才, 擴大市民的政治參與

首發言:
·      過往香港市民可進行直接政治參與的機會並不多,每位合資格選民只可於每四年投票選出區議會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市民與政府關系一直疏離,對政策決定之意見亦時有被忽視,更甚者亦令到不同的抗爭活動出現。有見及此,擴大市民政治參與是有需要被正視。
·      政策內容:
修訂民政事務局轄下部委員會加入方式,以及任期。
1.      根據民政事務局網頁:委員會加入方法主要由市民填妥履歷表格後寄交政府。政府會把資料存入中央資料庫,該資料庫儲存這些組織的非 官方成員以及有意加入組織的市民資料,讓各局和部門在考慮轄下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成員人選時,從資料庫提取資料參考。但在電話查詢時未能得知確實答案,職員只提供成為會員方法,而成為委員方法則沒有確實答案,因此,加入委員會方式存有問題。

改善方案: 檢討加入以上三個委員會的的方法 (青年事務委員會,扶貧委員會, 安老事務委員會) (因為貼近民生)
·         扶貧委員會, 安老事務委員會 方案:
提名部分必須由全港的 10名已登記選 民 (候選人以外者 )簽署表示同意提名,而可在某份提名表格上簽署為提名人的人數 不得超過 100 名,然後進行全港選舉。假設該委員會人數總共十人, 得票最多的頭十名候選人便能當選 。(參考區議會選舉做法)
·         青年事務委員會 方案:
青年事務委員會人數總共三十二人,其中八席由八大院校學生會主席自動當選(任期是其在位時間);另外兩席由中學學生會聯會(e.g. HKFSU)正副主席當選。其餘由全港直選產生,方法同上。

2.      任期的問題, 參與委員會的數量:
“六年任期”指引
即指不應委任非官方成員出任有關組織同一職位超過六年,以確保諮詢及法 定組織有適當的人事更替。
“六個委員會”指引
即指政府委任的非官方成員不應同時擔任多於六個委員會的政府委任非官方成員職位,以確保工作分配得宜。
爭議: 會否有委員(人士)能有足夠能承擔六個範籌的事務?
改善方案: 更改各委員會的委員任期由六年變為四年, 以及最多只可擔任三個委員會委員(當政策通過後, 由下一任期開始實施)
·     擴大市民的政治參與。若此項政策可被修訂,市民將有更多機會與政府達成直接溝通, 減少市民與政府間之矛盾, 以便提高政府施政效能。我的建議如上述,希望大家支持。

第二發言:
1.      回應提問
2.      重申改革委員會的理據:
-官民關係割裂: 未能真實反映民情
-例如: 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
1. 委員大多向工商界或專業界別傾斜,忽略民間團體的意見
2. 委員會沒有包含多方面作諮詢
3. 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與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中沒有包含保育團體的持份意見。

第三發言:
1.      回應提問
2. 展述底線:
1.六年任期指引及六個委員會指引必須修改
2.委員會成員產生方法需要有更明確指引

原因:
任期過長會影響委員會功效,以現時青年事務委員會為例,委員會成員任期為六年,若委員會成員入會時二十五歲,即離職時是三十一歲,其身份與青年事務關係並不緊密。若年期過短亦會導致委員會未能擁有足夠時間去進行建議,因此六年任期指引必須修改,並由六年任期改為四年任期。

此外"六個委員會"指引亦必須修改,若由同一人擔任過多委員會成員會造成不同委員會的廣泛性不足,即多個委員會均由同一批人作為委員,未能有效反映出不同委員會所代表的市民的意見。因此,六個委員會指引必須修改,每位委員最多只可擔任三個委員會委員。

現時委員會成員產生方法並不明確及透明,因此參考區議會選舉做法及提名與該委員會有直接關係之人士實為比現時做法更可取。

第四發言:
1.      總結 +最後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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