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3日星期日

2017年8月12日政壇新秀暑期實習《第六百六十五集》 - 蓄洪計劃

 坦白說:我真的不知道有這麼大一個蓄洪池,在快活谷馬場的地底。

政壇新秀訓練班 政壇新秀暑期跳出直播室,去到跑馬地參觀渠務署的蓄洪池計劃,由總工程師簡漢成講解蓄港池如何疏導大量雨水,令灣仔北及跑馬地地區遠離水浸之困。







延伸閱讀:2017年8月28日《香港 01》 - 熱話


旺角於1997年和1998年間曾發生多次嚴重水浸。〈渠務署圖片〉

香港最早啟用的是大坑東蓄洪池,其隱藏於大坑東遊樂場的欖球場和足球場的地底。〈渠務署圖片〉

香港最早啟用的是大坑東蓄洪池,隱藏於大坑東遊樂場的欖球場和足球場的地底。事緣旺角於1997年和1998年間曾發生多次嚴重水浸,政府因此開展大坑東蓄洪計劃。

大坑東蓄水池於2001年12月動工,2004年9月竣工,整體面積長136米、闊130米和深9.5米,總容量為10萬立方米,相等於40個標準泳池。當暴雨時,入水口暗渠引入的雨水就會流入蓄洪池;當雨水減退,便會把蓄洪池內的雨水抽進排水系統,再流出大海。該蓄洪池的設計可抵禦50年一遇的暴雨,即每小時超過100毫米的降雨量,較香港天文台界定為「黑色暴雨」的每小時70毫米更高。

上環雨水泵房
上環雨水泵房,整個項目包括一個9000立方米的地下蓄洪池、泵房、導流室和排水管道等等。〈渠務署圖片〉

上環過去是水浸黑點,在俗稱「海味街」的上環永樂街一帶更是重災區,每次水浸都令店主損失慘重。不過,近數年上環水浸的情況大有改善,全因於2009年啟用的上環雨水泵房。整個項目包括一個9000立方米的地下蓄洪池,容量約等於4個標準游泳池,還有泵房、裝有水閘的導流室和相關連接排水管道等等,共斥資2億港元興建。

上環雨水泵房的具體運作是在接近海邊排水口的位置建造一個導流室,把從低窪地區收集到的雨水導流至地下蓄洪池;同一時間,導流室內的水閘會關上,阻止海水倒灌至上游的低漥地區。而6台安裝在泵房內的潛水泵可將在地下蓄洪池的雨水泵出維多利亞港。

跑馬地地下蓄洪計劃
跑馬地蓄洪池是今年才全面啟用的地下蓄洪池,總容量為6萬立方米。〈渠務署圖片〉

跑馬地蓄洪池是今年才全面啟用的地下蓄洪池,總容量為6萬立方米,相等於約24個標準游泳池。蓄洪池位於跑馬地遊樂場地下,工程共耗資共10. 7億元,工程由2011年9月展開,至今年3月全面啟用,以紓緩灣仔、跑馬地和銅鑼灣一帶的水浸問題。

跑馬地蓄洪池採用自動化監察系統,池底亦設智能水閘,實時監控海面水位和上游暗渠情況,並能適時收集和排放雨水,減少雨天時下游壓力。而且收集到的雨水亦能再用,每年可提供22萬立方米重用水。

2017年8月9日星期三

2017年8月9日本地晚餐 - 沙田沙田正街18號新城市廣場一期7樓709號舖《柳氏家》炒辣雞

貪新鮮試一下!$198一位任食90分鐘,份量十足,辣味有韓風;前菜不錯,水冷麵最好食。飲品遜色,咖啡只是三合一;不過仍然非常適合‘食肉獸’。


2017年8月4日星期五

2017年8月5日政壇新秀訓練班《第六百六十四集》陳弘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 宣誓案DQ議員合情合理合法合義?

今日講清楚:其實我已多次在不同的節目中也表達過類近的觀點,香港人並不擔心中央行使權力,是擔心中央辰時卯時地行使權力;另外一個法治精神的社會,是必須使公民免於動輒得咎的。


節目重溫:http://www.rthk.hk/radio/radio2/programme/YoungPolitican/episode/451401

隨着朱凱迪和鄭松泰的宣誓覆核案,因為申請人沒有及時提交保證金而被擱置,由去年開始的「DQ風暴」似乎暫告一段落,不過留下來的影響,會否令今屆政府無法修補與非建制派的關係?

睇返對上兩宗立法會議員宣誓覆核案,包括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和姚松炎、梁頌恆和游蕙禎,合共六人遭法院宣判撤銷議員資格,他們在2016年選舉大約獲得18萬選票,有人形容,不止6位議員,18萬名選民的意願亦被DQ。

宣誓覆核案始於梁頌恆和游蕙禎,由此案引發人大常委就基本法104條釋法,兼且追溯至1997年7月1日回歸當天開始生效。當然社會中不少人明白人大常委有權提出釋法,至於運唔運用此權力就成為大家討論的焦點。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亦在一次訪問中表示,人大釋法可能不符合法治中「可遇見性原則」,即係當事人應該可以依據法律判斷自己有無犯法,佢仲建議當局應考慮從寬處理這次宣誓案件,例如不堅持追討有關議員已獲發的薪金和津貼,以及酌情處理訴訟費用。

但無論講啲乜嘢都無法改變法庭的判決,令非建制派與新一屆政府的關係進一步破裂,本來期望的蜜月期無出現過。再加上近期高鐵「一地兩檢」的爭議,令人覺得香港的法治會隨着高鐵一起跟內地「接軌」。長遠而言又會對香港社會有甚麼影響?香港人對法治精神又是否出現了信心危機?

今集我們邀請了身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一齊討論一下宣誓案的影響吧!

後續報導(一)2017年8月5日香港01
【DQ四議員】陳弘毅:法律無訂明拒宣誓失資格議員不能參與補選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4名立法會議員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香港大學法律學者、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本港回歸以來人大只釋法5次,認為人大非迫不得已亦不會行駛釋法權力,不覺得人大釋法變得常態化。

他又指出,本港法律沒有訂明,因拒絕宣誓而失去資格的議員,不能參與立法會補選。但他提醒4人若再參選,不要「重蹈梁天琦覆轍」。

不覺得釋法常態化
陳弘毅認為,人大釋法應盡量在不違反可預見性原則下進行,將法律上不清楚的事講清楚,而回歸以來只有5次釋法,不覺得人大釋法變得常態化。他直言若無梁游主張港獨,不相信會出現有關宣誓的人大釋法。

他解釋,人大非迫不得己亦不會行駛釋法權力,估計今次中央覺得有需要極端地讓大家知道,不能衝擊「一國」原則,直言中央政府是面對挑戰,愈想做多些,他形容今次釋法屬「惡性」,但是基於有人主張港獨。

陳弘毅:議員二次宣誓後工作 不應被追討薪津
被問到事件中是否架空了立法會主席的功能,又或者主席做法是否亦有問題,陳弘毅表示,法院一般不會干預立法機關的內部事務及運作,而不知道有此法例下違法亦需負上責任,並非辯護理由。若市民想維護權益,應事先諮詢法律意見,由律師估計法院可能會如何解釋法例。

對於被取消資格的議員亦可能需退回薪金及津貼,陳弘毅認為,部分被DQ議員當日經第2次宣誓後,獲准參與立法會工作,並已開始工作,不應該、不需要被追薪金或津貼。

至於因拒絕宣誓而失去資格的議員,能否參與立法會補選?陳弘毅說,本港法律沒有訂明因拒絕宣誓而失去資格的議員,不能參與補選,但提醒若再參選,不要「重蹈梁天琦覆轍」,不論是否簽署確認書,都不應發表任何令人懷疑並非真心擁護基本法等聲明的言論。

後續報導(二)2017年8月5日Now新聞

【Now新聞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接受內地官方媒體訪問時指出,釋法與基本法有同等效力,是最高法律權威,構成香港法治,人大會繼續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履行釋法權。

李飛接受北京官方雜誌《求是》訪問,形容釋法侵害香港司法獨立是怪論。他認為散布這種言論的人明顯對抗中央;又指人大釋法必不可少,否則不能保證基本法能有正確理解和執行。釋法與基本法有同等效力,是最高法律權威,構成香港法治,是對法治的有力維護和完善。

他又指,過去五次釋法妥善處理香港社會重大問題,保證社會穩定和有效管治,人大要繼續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履行釋法權。他又批評反對派以非法佔中等癱瘓香港經濟,藉此要脅中央,是構成香港民主制度發展的最大障礙。

後續報導(三)2017年8月6日蘋果日報
陳弘毅:DQ議員倘補選要慎言


【本報訊】特區政府至今已利用法律手段取消6名民選立法會議員資格,有被DQ議員已表明會參加補選。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認為,現行法律並無訂明因拒絕宣誓而失去資格的議員不能參加補選,但提醒有關人士,不應說出一些令人懷疑他們非真心擁護《基本法》言論,以免重蹈梁天琦等人覆轍,遭政府撤銷參選資格。

袁國強:無計劃再入稟DQ
本身是香港大學法律學者的陳弘毅昨日於電台談DQ議員再參選,指任何人只要符合現有法例要求就可參選,而現時本港法律沒訂明因拒絕宣誓而失去資格的人,不能參加立法會補選。

不過陳弘毅亦指出,因參選人要簽確認書,聲明自己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雖然被DQ議員上次參選立會時符合有關要求,但當時本民前梁天琦、香港民族黨陳浩天等參選人,卻因其言行被指不是真心擁護《基本法》,就算梁簽了確認書,仍被取消參選資格,所以任何人要參加補選,應避免重蹈梁天琦等人覆轍,不應說出任何令人懷疑並非真心簽署確認書的言論。

另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出席now新聞台節目時表示,政府無計劃再入稟,對立會議員宣誓提出司法覆核。

不過,曾被前京官不點名批評宣誓不合格的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認為,政府的說法只是空洞的善意,因入稟時限已過,盡快安排補選才能修補關係。


■記者莫劍弦 

2017年8月5日及6日經濟日報A15 - 一句「主席好」 步向制度化



網址及刊文:
http://paper.hket.com/article/1873633/%E4%B8%80%E5%8F%A5%E3%80%8C%E4%B8%BB%E5%B8%AD%E5%A5%BD%E3%80%8D%20%E6%AD%A5%E5%90%91%E5%88%B6%E5%BA%A6%E5%8C%96

日前,國家主席習近平以軍委主席身份,出席內蒙古朱日和軍訓基地的盛大閱兵。情況與香港回歸20周年,石崗軍營閱兵雷同,接受閱兵的將士用「主席好」回應習近平說的「同志們好」,而並非鄧小平以來的「首長好」。

之後不少評論指出,這種改變是因為習近平要自比毛澤東及突出個人在軍中,無可取代的地位。

不過,如果對國情了解的朋友,便會發現這種說法是中國由人治走向法治的必然過程,長遠對中國黨國體制的制度化,有起着重要鋪墊的作用。

「首長」解困 彰鄧小平政治智慧
回顧中共的建政歷史,新中國成立初年被形容為制度與權力最為清晰的時代,原因是當時的開國元勳都受過國民黨軍閥長官意志管治所害。無奈,後期毛澤東一人獨專,整個政治體制陷入全面性崩壞,直至鄧小平復出,政府的正式權威才得以慢慢建立起來。不過,鄧小平的改革開放,又是以一人興天下,與制度性仍相差甚遠。

鄧小平當時既要保辛苦打下來的江山,但在制度上卻非黨總書記及國家主席;既要緊握槍桿子,但又明顯名不順,在閱兵時便惟有權宜「首長好」來化解這種尷尬情況。這種中間落墨的手腕,體現了鄧小平現實政治的智慧。

要知道以鄧小平當時的軍威,要取得上述兩個制度性身份,理應是探囊取物般輕易,但他若把從制度性產生的黨政一把手全數撤換,便形同篡弒,對中共政權的傷害不亞於毛澤東。所以,鄧小平便惟有以「非正式權力」去扶正政府的「正式權威」。以一個不存在於體制任何架構之內的稱謂:「首長」,來稱呼自己。

非正式權力影響大 具排他性
根據美籍華裔政治學家鄒讜的解釋,非正式權力必須有一個正式權威作對象,並與「非正式政治」有着密切的關係,原因是兩者存在着「構建」與「被構建」的關係。「正式權力」與「正式政治」的對比,鄒讜的形容非常貼切,他認為正式權力與正式政治在政治上是公開性、開放性的;相反,非正式權力與非正式政治是私人性與神秘性的。這種私人性與神秘性說明了非正式權力存在一種排他性。

這種私人,講求「與他人的關係」間的互動權力關係,並非由成文法律、制度或正式關係上建立,卻可以對各持份者構成即時及實質性的影響。鄧小平以他的軍威與開國元勳的身份,在建構改革開放之後的中共政府的正式權威便是最佳一例。

閱兵改稱呼做起 體現制度化
不過,經過多年的實踐,國家政治制度的非正式權力,出現很多約定俗成的「儀式化」甚至「非依制度」化,對正式權威造成了實際的威脅。根據中山大學政治學系黃冬婭教授指出,中國的政治一直進來是由「少數高層政治精英和等級化的官僚機構支配」。由這群精英衍生出來的官僚系統,都不願意遵從一套穩定的規則和程式。原因是一黨體制不容許組織外的獨立利益,所以在爭取本身的利益時往往採用「內部運作方式」,而不是依賴制度。

因此,當非正式權力並非在扶正正式權威,而是在腐蝕甚至是取代正式權威時,官僚制度便無法正常運轉,甚至出現亂政,多年之前,國內「我爸是李剛」背後現實的問題,正是非正式權力衍生的副作用。


習近平就是看到這一點,不能讓非正式權力影響到中共在法理上的政權,便在太平之時,由軍隊的稱呼開始做起,把一切回歸到正式的政治體制之內,「主席好」背後的邏輯便在於此。

撰文:       葉振東中山大學政治學理論博士

2017年8月3日 - Chateau de Chantegrive 2010 及8月4日Chateau Moulin Haut Laroque 2012

兩個晚上,兩瓶好酒,前者 Chateau de Chantegrive 2010 濃稠帶酸澀,後者 Chateau Moulin Haut Laroque 2012 圓潤帶微甜,不愧是『神之水滴』。正如人生的旅途上,總會遇上不同的人,但彼此也是彼此的過客,再好的酒,喝過便算榮幸!


2017年8月3日星期四

2017年3月11日及12日經濟日報 - A18量入為出以5年計 港府更有作為

文章刊出後,在《立場新聞》原文轉載。

當量入為出概念由『一年』改為『一屆』時,整個公共財政的想像與規劃空間將會完全不一樣。

網址及刊文:

剛發表現屆政府最後一份預算案,結果一如外界所料,在巨額的印花稅及賣地收益影響之下,前財爺再次大幅度「估錯數」。

特區政府的慣性手法便是在庫房水浸的情況下,大手筆地派糖,以表示在穩健理財的前提下,願意還富於民,可是,民間的聲音卻認為政府的預算案一直過於保守,缺乏長遠承擔。

基本法非緊箍咒 理財可更遠視
有趣的情況是,新任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卻自詡,施政報告內容廣泛而充實,能照顧社會不同階層需要及回應期望,為香港長遠發展奠下基礎。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亦表示,財政預算案全面務實,並富前瞻性。兩位司長的自我感覺明顯與民意存在距離,甚至對所謂的長遠發展在官民之間,存在兩種完全不一樣的解讀。

首先,特區政府經常表示財政預算案失準,是受制於賣地收益等不穩定性影響。在筆者眼中,這只不過是自圓其說的解釋。我們當然無法估計土地拍賣的競投價格,但政府就調控樓市,多番推出辣招,意味着政府並非不知道樓市的熾熱程度。在麵包(即現樓)售價高昂的情況下,政府無可能無法估計麵粉(即土地)的競投價格會屢創天價。

政府一直過度審慎的保守理財法則,是基於基本法第107條的緊箍咒,要求特區政府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

這個量入為出的原意是為香港的持盈保泰着想,但在實際的財政年度運作之下,便變成了2003年之後歷任財政司司長的最高指標,力求每一年的盈赤也必須達到量入為出的目的。但在無財不行的情況下,多項長遠公共政策自然無法作出具體建議及落實,如早期在社會上引起廣泛討論的「全民退休保障」及「長者生活津貼」便是最佳例子。

財策將價就貨 恐導致官員短視
可是,若果我們深入地了解基本法的意思,便會發現基本法是沒有硬性要求特區政府,每個財政年度也需要達到量入為出,而特區政府亦的確出現過最少3年的赤字預算;即使是收支平衡也只是用「力求」一詞。

即特區政府如果把量入為出這個標準套用一屆5年的政府任期內,而非一年的財政指標,很多真正全面務實、富前瞻性的公共政策便有資源作公眾討論。例如,現屆政府在2012年及2013年的預計財政收益合共只有83億,但實際是768億,即2014年開始,政府便應該有685億作長遠政策規劃,加上隨後兩年的盈餘,整體一屆政府的財政安排仍是量入為出,非常穩健,而非全數撥歸庫房作儲備。

其次,年度作計算的財政預算案,在將價就貨的情況下,必然導致官員出現短視的特質。再以安老服務需要作例子,隨着香港老年化情況的來臨,長者服務的需要必然與日俱增。在2015至2016年預算中,已預留500億元改善有需要長者的退休保障,今年度再預留300億,加強安老和殘疾人士康復及院舍等服務。兩年度合共800億的安老預算,好像非常有政策延續性及關顧長者,但實際的情況可能是兩年的政策需要評估並不一致,變成今年長者的需要是「退休」,明年卻又變調成了「院舍」的怪現象。當中,我們還未計算相關配套的需要,例如護士學額,社區康樂等政策要求;在拼湊出來的規劃中,實在令人難以看到整幅政策藍圖。

長年退稅免差餉 應系統性調整
還有,我們發現在財政預算案的寬減措施中,已經連續5年出現:退薪俸稅、利得稅、寬免差餉及綜援額外津貼4項。從公共行政的角度作分析,持續出現的措施便應該納入制度中運作,或是需要檢討現有制度的不足,而作出系統性調整,而非約定俗成地出現。

加上,這種非政策性安排是會導致市民對政府「回水」出現「合理期望」。不過這種合理期望,對長遠政府規劃來說,卻可能是不合理的。例如今年派糖的350億,性質與錦上添花差異不大,若連同之前兩年800億的安老預算,政府已經有1,150億就長者服務作出長遠規劃。

當然,若我們要求只有半年任期的財政司司長,制定既全面、而又有政策延續性的長遠政策承擔,又好像要求過高呢!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撰文:葉振東中山大學政治學理論博士

延伸閱讀 :2017年8月3日任志剛:香港公共財政管理


任總觀點文章
香港公共財政管理

對1997年後,香港的公共財政管理有興趣的讀者,都可能知道《基本法》第107條有以下規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

驟眼看來,《基本法》第107條的信息就是要審慎管理香港的公共財政,意思十分清晰,大家亦會贊成。當中更列明了,例如「以量入為出為原則」或「避免赤字」等非常重要的要求,但並沒有引起社會及學界的廣泛爭議。原因可能是大家覺得只要香港沒有出現財赤,特區政府在香港公共財政的管理上便算是恪守了《基本法》第107條。雖然有關條文列明要「力求收支平衡」,但事實上,過去10年香港一直錄得龐大財政盈餘,卻並未惹起市民大眾關注,只有一些批評財政司司長「估錯數」或是「守財奴」的微言。

然而,《基本法》第107條的內容其實是非常值得社會各界關注,需要提出的問題包括:特區政府有否符合有關規定和有否好好利用《基本法》第107條的框架內容,推動大眾利益?事實上,香港在過去10年經歷有史以來偏低的經濟增長,相信香港人都強烈希望政府能投資未來,為香港的經濟注入新動力。但過去10年,政府一直採取「守財奴」政策,導致大量盈餘出現,拖著經濟後腿,可說是穩健有餘,進取不足,亦不合時宜。

當然,政府財政拖經濟後腿效應(fiscal drag)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不是每個政府的財政部門可以完全掌控。但在編製財政預算案時,理應理解、預測及處理以下兩方面的影響︰(1)在收入方面,因稅制的累進與通脹的互動而帶來的額外收入;和(2)在開支方面,因現金定額撥款制度和日益嚴重的港式拉布,而為開支帶來的額外約束。所以,社會各界對《基本法》第107條擁有更深入和更廣泛的了解,將會對香港邁步發展非常重要,而了解的角度可以從四方面着手。

第一,從比較容易及沒有爭議的「時間」角度︰基本上,從來沒有規定要特區政府每年都達至沒有赤字的平衡預算。合理的做法,應該是在一個經濟周期中達至收支平衡。不過,鑑於香港是一個外向型經濟,經常面對外來的經濟及金融衝擊,要界定一個經濟周期的時間長短相當困難。故此,在編製每一個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時,便需要以務實的態度和適當的彈性,審時度勢,作出最佳的經濟周期性判斷,而判斷中所涉及的理論基礎更要透明公開,讓市民大眾明白。

第二,從財政「預算與實況」的角度︰預算是事前的安排,實況則是年度完結後的結果。即使有任何良好的意願,世事從來都可能出人意表,甚或事與願違。《基本法》第107條所指的是財政預算而非實況,原因就是在財政年度內可能出現許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影響公共財政。因此,判斷是否符合《基本法》第107條,應該從預算的角度出發,而不是從實況去評論。然而,兩者無可避免最終會有差異,但程度的大小就反映出準備財政預算工作過程中的嚴謹程度,有關當局要着力研究,有需要便作出改善,增強預算的準確度。

第三,從《基本法》第107條的「概念與具體」性質的角度︰《基本法》第107條屬概念性質而不是具體規定,例如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和「避免」赤字。當然,審慎管理香港的公共財政是必要的。但遵守「原則」不等於墨守成規;「力求」不排除力有不逮;「避免」亦不代表不能發生。《基本法》第107條並沒有禁止逆周期的財政赤字,特別是能與同周期內的財政盈餘相抵消;此外亦沒有禁止特區政府適時處理香港經濟結構問題,例如要暫用赤字預算去積極投資香港未來,提高生產力,將經濟增長和政府收入帶上新台階,以便在人口老化增加財政負擔時,仍能達至未來財政收支平衡。

第四,從《基本法》第107條的「財政預算……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的角度︰這一點最重要,但遺憾地,經常被人忽略及誤解。這一個描述經常被理解為政府的支出與收入要與本地生產總值同步增長,或政府的支出應限制於本地生產總值的一個固定比例,例如20%。這些解釋都不正確。否則,《基本法》第107條早就如此直接表述了。

我們在理解《基本法》第107條的這一個表述時,最重要是要知道財政預算是以金額計算來表達,是一個「量」的概念;而本地生產總值增長率則是以速度計算作陳述,是一個「速」的概念。當一個用「量」計算的指標要與另一個用「速」計算的指標「相適應」時,明顯地是基於兩者之間有互動關係。條文使用「相適應」而非「同步」,當中充滿智慧,反映出在這些文字思考時已兼顧到要運用財政政策作出宏觀經濟管理。說個簡單的比喻,以駕駛汽車為例子︰當汽車行得太慢,便需要「踩油」;當汽車行得太快,便需要「收油」。換句話說,當經濟增長速度太慢,便需要增加政府開支、減稅和作出赤字預算;而當經濟增長速度太快,便可以用相反的財政政策。

讓我再補充一點。有些人可能會指出,香港作為一個高度外向型的經濟,運用積極的財政政策宏調經濟的效用,會低於其他相對不如香港般外向的經濟體。無疑,高度依賴進口只會為公共開支帶來低乘數效應。但讓我引用《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有關「財政姿態」(fiscal stance)的闡述:「至少在第一階段而言,通常有一個普遍趨勢,就是公共開支會較私營開支涉及較少進口項目。假如在評估財政政策對經濟影響時不考慮這個因素,而相關政策又非常集中於擴張公共支出或減少稅收,那麼便可能出現政策扭曲長期需求效用的情況。」此外,透過擴張性的財政預算以加快經濟增長,不論是作為逆周期的措施,或是應對低於正常增長的結構性問題的安排,都可以優先考慮那些具有較高乘數效應及提升生產力作用的項目。倘若憂慮經常性開支增長過大,亦可以優先考慮那些對經常性開支影響較低的項目。

特區新任政府的「財政新哲學」中,有關「把握機遇,投資未來」的願景,令我非常鼓舞。我並非律師,不敢輕率演繹法律條文。但我曾經從70年代中開始,協助歷任財政司預備年度財政預算案及協助起草撰寫預算案演辭的工作,有接近20年的時間,是內部團隊的成員,更有機會在《基本法》第107條條文起草時,表達我的意見。因此,我就《基本法》第107條提出以上觀點,供各界參考。

任志剛
2017年8月3日



2017年8月3日 - 「新特權階層」阻礙香港發展



網址及刊文: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96%B0%E7%89%B9%E6%AC%8A%E9%9A%8E%E5%B1%A4%E9%98%BB%E7%A4%99%E9%A6%99%E6%B8%AF%E7%99%BC%E5%B1%95/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午宴前與立法會議員合照

候任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公布了新一屆特區政府主要問責官員名單,市民對這份名單的反應一般。在回歸20年的權力再分配過程及近年政治風波中,市民對特區政府出現了明顯不信任,甚至出現在管治上極為不妙、互不相接的「平衡狀態」。市民認為特區政府在「一國兩制」的前提下,傾斜於中央人民政府,而不代表香港民眾的利益。因此,特區政府的官員不管姓甚名誰,市民也抱著一種「你有你管,我有我活」的心態。

市民不信任特區政府
這種情況在年輕市民中更為明顯,據政府統計署數據顯示,2016年20至25歲組別登記選民數上升24.9%。同期根據香港中大亞太青年研究中心2016年10月-11月所做的民意調查,65%受訪青年不滿特區政府表現,63%更表明不信任特區政府。有趣的是,這批受訪者尤其是剛滿20歲的年青人,大部份未接受過港英殖民管治,因此對政權的認識便只有「一國兩制」下的中央人民政府與特區政府,不存在戀殖情結。

香港大學2017年6月20日公布港人身份認同最新民調。18至29歲受訪者自稱是中國人的比率僅有3.1%,比半年前進行的調查急跌10個百分點,跌至港大民研1997年展開調查以來的新低。如果對數據進行交叉分析,便可合理推斷出:由於特區政府在牢抓「管治權」的思想下,沒有通過開放部分「管理權」,與公民社會建構「香港命運共同體」,從根本上造成市民與特區政府的切割。當政府政策與市民期望出現落差時,市民在事不關已的情況下,對政府極易出現不負責任的否定,最後還會直指中央用人失策,得出否定「中國人」的結論。

「新特權階層」阻礙香港發展
如何準確認識「管治權」與「管理權」的分別,從權力再分配的角度,重建香港市民對特區政府和「一國兩制」的信任成為新一屆特區政府的重要工作。特區政府在開局之先,為了保證長期繁榮穩定,刻意放任原始資本主義的發展,造成回歸20年之後,既得利益集團已經根深蒂固,成為新一屆政府變中求穩的最大障礙。我們若將特首選舉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名單與立法會傳統功能組別30個議席進行比較,便會發現其成員不但以「大亨」為主,更出現了28個界別完全重疊的情況,部分連選民基礎也是如出一轍,變相造成新一屆政府對部分既得利益者投鼠忌器。

香港最新基尼系數為0.539,不但是亞洲最高,亦創下了45年來的新高。貧富懸殊嚴重,其中兩個重要成因就是財富分配不均及工種多樣性不足。香港的營商環境高度傾斜於金融與地產,三任特首各項創造就業機會的政策倡議,大部分無疾而終,皆因傳統既得利益者阻撓。由於既得利益者不配合行政長官的工作,中央的挺港政策出現事倍功半的情況。
這批在回歸之後才出現的「新特權階層」,與廣大香港市民的群眾利益出現了根本性矛盾,而體制的建構又滋生「官商俱樂部」。市民不但得不到任何政治與經濟上的好處,還容易萌發一種「被剝奪感」,因而提出「自己香港自己救」的口號。

特區政府認受性不足
在「官商俱樂部」的運作之下,權力高度集中在少數人組成的「新特權階層」手上,導致政策考慮不周,成效不彰。市民既未能參與特區政府的決策,又未能從特區政府施政中感受到生活質量有所提升。對政府的「有感施政」日益減少,特區政府的認受性自然每況越下。

困擾勞資雙方多年的強積金問題是一個典型的案例。這項政策原意良好,但執行時由於政府假手於商界,又傾斜於財閥的利益,結果不但手續費高昂,而且回報率一直甚低,導致香港市民懷疑特區政府在安老方面的立場。加上對沖機制安排,強積金政策明顯傾向於僱主利益。以2014年對冲情況為例,平均對冲款額佔僱主供款的95%。越是需要退休保障和勞工保護的退休長者階層,實際上越得不到保障和保護,這從根本上違背了強積金立法的初衷。

此外,強積金的有效運作是基於個人賬戶,而且必須基於持續有效的工作人口。香港60歲以上的長者,在未來15年的自然增長速度超過新生兒自然出生率,同時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傾向於彈性和遠程就業。在市民無法參與政策制定的情況下,就業面貌的巨大變化沒有得到特區政府的關注,導致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催生出政治上的不認同。

雖然只是冰山一角,上述案例卻說明,回歸20年來,特區政府沒有從制度上進行過任何權力和財富再分配。在沒有全面普選的情況下,特區政府的施政與普羅市民的利益完全割裂,直接沖擊了「一國兩制」,讓市民很難再信任體制內的制度。

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競選時提出「與民共議」的施政概念,當選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要為年輕人提供「議政、論政及參政」的空間。這些方向雖然好,但她現時只是開了一個沒有內容的題目。之後的關鍵是這些空間是否公平、公正、向全民開放,甚至在各區議會分區之下,容許小範圍、小規模的選舉,讓真正有代表性、有能力的有志之士,包括部分反對派,躋身體制之內。同時,要避免架床疊屋,例如新成立的隸屬政務司司長的「青年發展委員會」與隸屬特首的中央政策組,將會負責討論政府的政策或統籌項目的20至30位全職負責人,在層級不一,分工不清的情況下,極有可能造成政出多門及失焦的情況,市民便會再一次勾起特區政府是在「應酬問題」而非「解決問題」的回憶。當然,若這些新增委員會及相關權力,仍然沿襲港英時代由行政官員任命的舊模式,只會把權力繼續高度集中在「新特權階層」手上,這完全背離中央對特區政府按基本法「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的要求。

原文刊於《天大研究院》 ,標題由編輯所擬


2017年8月3日 - 新一屆特區政府應努力贏得市民信任

網址及刊文:http://www.orangenews.hk/topic/system/2017/08/03/010066318.shtml

林鄭月娥與主要問責官員已上任逾一個月。圖:法新社

文:葉振東
*編者按:本文收錄於2017年6月份《天大報告》,林鄭月娥上任行政長官之前,內容日前獲允許公開轉發。

候任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公佈了新一屆特區政府主要問責官員名單,市民對這份名單的反應一般。在回歸20年的權力再分配過程及近年政治風波中,市民對特區政府出現了明顯不信任,甚至出現在管治上極為不妙、互不相接的平衡狀態」。市民認為特區政府在「一國兩制」的前提下,傾斜於中央人民政府,而不代表香港民眾的利益。因此,特區政府的官員不管姓甚名誰,市民也抱著一種「你有你管,我有我活」的心態。

市民不信任特區政府
這種情況在年輕市民中更為明顯,據政府統計署資料顯示,2016年20至25歲組別登記選民數上升24.9%。同期根據香港中大亞太青年研究中心2016年10月-11月所做的民意調查,65%受訪青年不滿特區政府表現,63%更表明不信任特區政府。有趣的是,這批受訪者尤其是剛滿20歲的年青人,大部份未接受過港英殖民管治,因此對政權的認識便只有「一國兩制」下的中央人民政府與特區政府,不存在戀殖情結。

香港大學2017年6月20日公佈港人身份認同最新民調。18至29歲受訪者自稱是中國人的比率僅有3.1%,比半年前進行的調查急跌10個百分點,跌至港大民研1997年展開調查以來的新低。如果對資料進行交叉分析,便可合理推斷出:由於特區政府在牢抓「管治權」的思想下,沒有通過開放部分「管理權」,與公民社會建構「香港命運共同體」,從根本上造成市民與特區政府的切割。當政府政策與市民期望出現落差時,市民在事不關已的情況下,對政府極易出現不負責任的否定,最後還會直指中央用人失策,得出否定「中國人」的結論。

香港貧富懸殊十分嚴重。資料圖片

「新特權階層」阻礙香港發展
如何準確認識「管治權」與「管理權」的分別,從權力再分配的角度,重建香港市民對特區政府和「一國兩制」的信任成為新一屆特區政府的重要工作。特區政府在開局之先,為了保證長期繁榮穩定,刻意放任原始資本主義的發展,造成回歸20年之後,既得利益集團已經根深蒂固,成為新一屆政府變中求穩的最大障礙。我們若將特首選舉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名單與立法會傳統功能組別30個議席進行比較,便會發現其成員不但以「大亨」為主,更出現了28個界別完全重疊的情況,部分連選民基礎也是如出一轍,變相造成新一屆政府對部分既得利益者投鼠忌器。

香港最新基尼係數為0.539,不但是亞洲最高,亦創下了45年來的新高。貧富懸殊嚴重,其中兩個重要成因就是財富分配不均及工種多樣性不足。香港的營商環境高度傾斜于金融與地產,三任特首各項創造就業機會的政策倡議,大部分無疾而終,皆因傳統既得利益者阻撓。由於既得利益者不配合行政長官的工作,中央的挺港政策出現事倍功半的情況。
這批在回歸之後才出現的「新特權階層」,與廣大香港市民的群眾利益出現了根本性矛盾,而體制的建構又滋生「官商俱樂部」。市民不但得不到任何政治與經濟上的好處,還容易萌發一種「被剝奪感」,因而提出「自己香港自己救」的口號。

特區政府認受性不足
在「官商俱樂部」的運作之下,權力高度集中在少數人組成的「新特權階層」手上,導致政策考慮不周,成效不彰。市民既未能參與特區政府的決策,又未能從特區政府施政中感受到生活品質有所提升。對政府的「有感施政」日益減少,特區政府的認受性自然每況越下。

困擾勞資雙方多年的強積金問題是一個典型的案例。這項政策原意良好,但執行時由於政府假手於商界,又傾斜於財閥的利益,結果不但手續費高昂,而且回報率一直甚低,導致香港市民懷疑特區政府在安老方面的立場。加上對沖機制安排,強積金政策明顯傾向於僱主利益。以2014年對沖情況為例,平均對沖款額佔僱主供款的95%。越是需要退休保障和勞工保護的退休長者階層,實際上越得不到保障和保護,這從根本上違背了強積金立法的初衷。

作者認為強積金政策令人質疑傾向於僱主利益。資料圖片

此外,強積金的有效運作是基於個人帳戶,而且必須基於持續有效的工作人口。香港60歲以上的長者,在未來15年的自然增長速度超過新生兒自然出生率,同時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傾向于彈性和遠端就業。在市民無法參與政策制定的情況下,就業面貌的巨大變化沒有得到特區政府的關注,導致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催生出政治上的不認同。

雖然只是冰山一角,上述案例卻說明,回歸20年來,特區政府沒有從制度上進行過任何權力和財富再分配。在沒有全面普選的情況下,特區政府的施政與普羅市民的利益完全割裂,直接衝擊了「一國兩制」,讓市民很難再信任體制內的制度。

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競選時提出「與民共議」的施政概念,當選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要為年輕人提供「議政、論政及參政」的空間。這些方向雖然好,但她現時只是開了一個沒有內容的題目。之後的關鍵是這些空間是否公平、公正、向全民開放,甚至在各區議會分區之下,容許小範圍、小規模的選舉,讓真正有代表性、有能力的有志之士,包括部分反對派,躋身體制之內。同時,要避免架床疊屋,例如新成立的隸屬政務司司長的「青年發展委員會」與隸屬特首的中央政策組,將會負責討論政府的政策或統籌專案的20至30位全職負責人,在層級不一,分工不清的情況下,極有可能造成政出多門及失焦的情況,市民便會再一次勾起特區政府是在「應酬問題」而非「解決問題」的回憶。當然,若這些新增委員會及相關權力,仍然沿襲港英時代由行政官員任命的舊模式,只會把權力繼續高度集中在「新特權階層」手上,這完全背離中央對特區政府按基本法「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的要求。

作者為天大研究院特約研究員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文章撰寫於林鄭月娥上任特首前,轉載自《天大研究報告》6月號

2017年8月2日星期三

2017年7月31日 - 連續41年獲最高金賞北海道男山純米大吟釀

這瓶精米合步高達38%,米味香濃之餘,帶一點苦寒味;讓我苦苦待了四年,在今天這個特別的日子才捨得開了他,對我來說是苦盡甘來,也是「感恩的一杯」。



2017年7月29日政壇新秀訓練班《第六百六十三集》湯家驊(行政會議成員)- 中央借西九,一借永不還?

今日講清楚:推動一項政策,一定要把所有重要概念先攪清楚,不可能政治問題演譯為民生問題,刑事訴訟又說到民事那麼輕巧。甚至為達目的,竟然可以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說出只要中央政府批准,香港可以租地給新加坡政府也沒有問題。這是掩耳盜鈴,是愚民呀!


節目重溫:http://www.rthk.hk/radio/radio2/programme/YoungPolitican/episode/450065

自2010年決定興建高鐵後,「一地兩檢」的問題便爭辯多年。經歷兩屆政府後,政府在今個星期二公布終極方案。

在政府公布方案前,一眾政府官員已經頻頻接受訪問,希望減低公眾對「一地兩檢」的擔憂。其中,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對香港範圍作調整,如果常委會宣佈將高鐵西九龍總站部份地方,劃出香港版圖,有關地方便不再受《基本法》管轄,不存在違反《基本法》問題。

至於普遍市民最擔心的問題是,攜帶了違禁品或有政治意識的物品上高鐵,會否因而被捕?湯家驊指這個問題在其他出入境口岸亦會發生,而大多違規的人士都會被遣返,如果害怕便不要在高鐵示威。雖然政府為「一地兩檢」方案「一錘定音」,但仍需立法會三分之二的議員支持才能實行。湯家驊對立法會能否通過方案感到憂慮。

儘管「一地兩檢」方案實施,具體細節仍有待安排。例如會否將路軌劃入大陸範圍?西九龍站需要租借中央政府多少年?古有「劉備借荊州,一借永不還」,今次「一地兩檢」方案,會否歷史重演,變相割地?


《政壇新秀訓練班》,今集邀請了行政會議成員 湯家驊,一齊討論一下政府剛剛拍板的「一地兩檢」方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