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

2019年11月23日及24日經濟日報《國是港事》A16 - 泛民選情勿太樂觀 選後香港怎前行?(標題由報方擬定)


網址及刊文:https://paper.hket.com/article/2504374/%E6%B3%9B%E6%B0%91%E9%81%B8%E6%83%85%E5%8B%BF%E5%A4%AA%E6%A8%82%E8%A7%80%20%E9%81%B8%E5%BE%8C%E9%A6%99%E6%B8%AF%E6%80%8E%E5%89%8D%E8%A1%8C%EF%BC%9F?mtc=70029

由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觸發的大規模社會衝突,已持續超過五個月。回歸以來第六屆區議會選舉,極有可能在一片爭議聲中與社會混亂的情況下進行。

泛民63區「撞區」 防陰溝翻船
受社會氣氛的影響及表態政治行為的作用下,反對派陣營的選情一直被看高一綫。但如果我們細心分析,便會發現反對派的選情並非想像中樂觀。

首先,根據政府資料數據顯示,新增選民雖然創下413萬新高,但35歲或以下的選民僅佔大概兩成。全港452個選區當中,有63個選區出現所謂「反對派撞區」的情況,佔議席總議佔13.9%,當中更有31個選區有4名參選人或以上,佔總議席的6.9%。光是這63個選區,就足以令反對派「陰溝裏翻船」,由選前預算的大勝變小勝。

其次,根據中文大學的調查顯示,受訪者認為自己的政治傾向是建制派人士,雖然由2016年的13.7%,下降至最近的6%,相差7.7%。但如果我們交差分析2003年區議會選舉的數字,便會發現,當時雖然受到反對23條立法及七.50萬人大遊行影響,選民的投票率只由199935.8%升至200344.4%,升幅只有8.6%,還未計算新增票數明顯並非全數投到反對派的參選人身上,所以反對派的樂觀預測絕對有可能「過分樂觀」。

黃藍對立 建制選情未必遜03
尤其在現時所謂黃藍二元對立,壁壘分明的情況下,親建制的基本盤極有可能在選舉當日中午12時之前,已經全數進行投票。建制派的選情不一定較2003年時更差。

筆者雖然對反對派的選情有所保留,但毫無懸念地相信,反對派的總議席必定較上一屆為高。一些經常觸發大規模社會衝突的地區,例如沙田、元朗及深水埗,很有可能不會再由建制派區議員主導。即特區政府必然要面對區議會選舉之後的新政治局面:即由反對派主導的區議會,將有可能成為是次逆權運動中的橋頭堡,不斷在體制內向政府施壓,繼續爭取五大訴求,尤其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政府宜化被動為主動 解困局
屆時,特區政府若仍表示區議會只是地區諮詢架構,不談政治,便只會把運動推向另一個高峰。因為2014年政改一役,全港18個區議會也曾經歷史性地「一致議決支持」當時的政改方案,未來特區政府若因為時不我與而搬龍門,便只會陷入進退維谷的政治困局之中。

因此,特區政府應化被動為主動,在區議會選舉塵埃落定之後,盡快公開承諾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改變表述方式,強調「法定」二字。在大多數香港市民仍然相信法治的前提下,創造社會討論空間,引領群眾回歸到法治的基礎之上。
過去兩三個月,無論中央與特區官員不停強調「止暴制亂」,但都不得要領。當中除了反映市民對政治制度完全不信任之外,更重要的是「止暴制亂」並非法律概念,特區政府與抗爭者對「止暴制亂」又有不同的演繹,雙方既無討論基礎,更不用談甚麼共識了!特區政府惟有搶回話語權,與市民回歸到法治的討論,局面才有和平落幕機會,亦被免了被區議會「逼宮」的危機。

回想兩年前,一地兩檢爭議雖大,但無論支持與反對陣營,都是在法律觀點上作出爭辯;條例最後雖然在爭議聲中通過,但社會總體氣氛是平靜的,這便是強調法治,回歸到法律上討論的重要性。

其次,區議會的新晉議員立場可能非常鮮明,但他們始終仍未熟習區議會運作,各區的關注議題尚需時間醞釀。

倡「港事會談」 由基層連結市民
在一國兩制危急存亡之秋,政府有責任邀請各區議會,一同推動「港事會談」,以擴大會議模式,大膽地、恆常地、就針對性議題,開放讓不同階層、年齡層的市民,在區內進行討論,從基層市民開始凝聚政治共識。形式可以類似回歸之前的「地區事務顧問委員會」的平民接地氣版本,由特區政府主導2047之後的香港前途討論,盡快連結(connect)一群還想與政府對話的市民,透過行政手段,利用區議會平台,重新與公民社會進行締約,務求恢復政治體制的有效運作,及市民對一國兩制的信心,減少特區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敵我矛盾。

政府亦可透過區議屬下的各委員會進行權力再分配,為各區進行發展定位,轉移市民矛盾,擴大群眾接觸範圍。尤其是香港自新市鎮發展以降,便再沒有為不同地區的發展需要進行具規劃眼光的藍圖,因此觀塘的智慧之城、離島的明日大嶼等,難免讓人感是「神來之筆」,恍如官員們閉門造車拍腦袋提出,公民參與程度亦非常低,碰上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這類極大爭議的議題,市民當然群起而攻之。這一切亦因歸於特區政府從來沒有與市民建立「管治命運共同體」,「港事會談」的重要性即在於此。

當然觀乎現時特區政府官員的政治承擔與勇氣,他們是否洞悉到,可以運用區議會選舉結果轉危為機,還是仍然抱殘守缺地舉辦「第二次溝通會」,這是一個更大的問號!

(作者為港台《政壇新秀訓練班》及美國三藩市灣區新城電台《東南西北風》節目主持。文章只代表個人立場)

葉振東資深政評人

相關報導:
2019年11月23日《明報》建制消息:政府研設委會查反修例成因

【明報專訊】反修例運動持續,政府一直反對設立有法定權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但消息人士透露,政府正積極考慮仿效英國2011年騷亂後成立的「騷亂、社區及受害者委員會」模式,查找觸發香港反修例抗爭的成因、政府不足之處及社會深層次矛盾,並提出檢討建議。如果能成事,會爭取今年內成立這委員會,毋須等待監警會明年1月提交中期報告。

政務司長張建宗上周三於立法會回覆議員梁美芬提問時,稱政府擬委聘學者,成立探討深層次矛盾獨立小組。消息人士稱,政府現時研究可擴闊職能,成立一個類近英國模式的委員會,但該委員會並無法定調查權或傳召權,不過政府可承諾配合,包括安排各部門官員出席會面,開誠布公作證。

仿英模式 無調查傳召權 政府可承諾作證
消息人士稱,據他了解,委員會不是針對警暴或單一衝突事件來調查,但既然泛民稱暴力衝突持續的觸發點是721元朗襲擊事件,而建制派又指控運動有外國勢力支持,那委員會可由源頭徹查事件,也可邀請相關者出席會面及陳辭。

按英做法 只非法集會可倡罰社服
有份爭取政府仿效英國模式調查的梁美芬支持政府盡早成立委員會,提議可委聘有法官背景者參與工作。按英國做法,委員會會派人接觸不同人士,包括參與騷亂者。警方已拘捕千計市民,按法治精神,在法庭審理前難言特赦,但英國的委員會會審視不同個案,並向政府建議如何處理。一些嚴重個案如放火燒人,當然要繩之於法,但若純粹非法集會,如按英國模式,委員會可提議以社會服務形式處理,或若干年後取消案底。梁美芬同時提議政府牽頭成立民間的賠償基金,向受衝突事件影響者補償,並引入仲裁機制處理索償個案。

英國於2011年有非裔男性被警員槍殺後,引發抗議警暴的大規模示威,事件平息後,英政府成立騷亂、社區及受害者委員會,調查騷亂起因、動機和警察等部門的反應質素,並提出改革建議。但委員會非公開調查,亦沒有傳召證人等法定權力,只靠證人自願陳述。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2019年第六屆區議會選舉結果:建制總得票134萬,反對派得票160萬,相差26萬票或16.3%。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