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1日星期日

2019年4月20日 - 《第三集》曾鈺成(前任立法會主席)- 校本管理、逃犯條例等議題

節目播出後,在 《立場新聞》,足本轉播。


逃犯條例可以講、23條可以講、甚至國家法,大主席認為都可以在校園內討論。香港電台第一台《政壇新秀訓練班》第三集,我們請到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就上述問題分享他的意見。他還會就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個人社交網站發表針對一份本港報章的言論,分享他的看法。



節目重溫:https://www.rthk.hk/radio/radio1/programme/young_politician/episode/56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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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鈺成,大紫荊勳賢,前任香港立法會主席,民建聯創黨主席。數年前離開立法會後仍然活躍政圈,目前亦為報章撰寫專欄,為香港的發展出心出力。

「佔中案」即將判刑,陳淑莊及邵家臻兩位議員有機會因刑期而影響其議席,民主派話當年時任主席的曾先生以請假為由,批准劉皇發議員缺席超過三個月,未知曾先生今次對兩位議員的刑期有咩睇法?點様處理先符合公眾利益呢?

另外,又有消息話,23條立法須在本屆特首任期內落實,其中包括以中央立法,並加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在港推行,或利用釋法令本地法暫時「修補」漏洞等方案,23條立法的適當時機,究竟係幾時呢?

此外,「逃犯條例」的修訂亦引起廣泛關注。曾任立法會多年的曾先生,對此修訂有何睇法?而接二連三的「政治任務」,會否令林鄭施政愈加困難?

講到教育問題,部份人話,「校本條例」的通過,反而係導致近年不少校政風波的主因,咁曾任校長、現任校監及校董的曾先生,可否和政壇新秀分享一下切身體會?

有請曾鈺成先生!

相關報導(一)2019年4月20日下午1:20《香港電台即時新聞》曾鈺成稱應探討由最資深議員主持會議做法及權力範圍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認為,應討論當由最資深議員主持法案委員會選舉正副主席時,是否可行使如主席般的權力,趕其他議員離開會議室。

曾鈺成出席本台節目《政壇新秀訓練班》時表示,早前在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會議上,工聯會議員郭偉強發表的言論,在一般人的認知下,都會認為帶有冒犯性,若嚴格執行議事規則,議員的確不應該說出有關言詞。

不過,他指出,主持會議的涂謹申屬最資深議員,按慣例由他主持會議,而非正式透過議員選舉產生,他是否具有主席的權力,現時議事規則無規定,因此值得探討。

曾鈺成說,並非反對由最資深議員主持會議,只是過去議會內命令議員離場的權力,原本只有大會主席具有,其後經議事規則委員會詳細討論後,才容許委員會的主席可以行使相關權力,當時部分議員對此亦有爭議,證明今次事件有需要討論,避免再有灰色地帶。

對於修訂逃犯條例,曾鈺成說,政府希望修例在7月前通過,但他接觸的部分建制派議員都表示,即使支持修例,亦無百分百信心可以如期做到。

他認為,有關案件法院在本月29日作出判刑,假若修例已趕不及將疑犯送交台灣,政府所指的迫切性理據已經失去,他認為,屆時政府和立法會要重新研究如何處理,包括是否可以有充分時間作討論,諮詢公眾意見。

相關報導(二)2019年4月20日下午1:24《香港電台即時新聞》曾鈺成稱梁振英對報章有看法 行為效果社會自有公論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出席本台節目《政壇新秀訓練班》時,被問到對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經常在個人社交網站發表針對一份本港報章的言論,以及計算有關報章廣告行為的看法。

曾鈺成表示,到現為止,看不到梁振英有挾全國政協副主席身分,濫用公權力發表有關言論,以打擊某一份報章,至於他的行為效果如何,社會自有公論。

至於梁振英的行為是否打壓言論自由,影響營商環境,曾鈺成表示,如果是以市民身分,對報章有看法,然後不為餘力打擊,並無問題,至於有關做法是否真是有效,還是打擊自己,留待各人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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