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房委會的資料顯示, 截至 2017 年 6 月底, 有高達 150,200 宗一般公屋申請, 平均輪候時間為 4.7 年, 是繼去年 12 月底之後, 輪候時間再次達到 4.7 年。
公屋輪候時間重返 4.7 年高峰
同一時間,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早前到深水埗探訪劏房住戶表示, 由於公屋興建時間最少 4 至 5 年, 政府可以資助社福機構建立劏房, 再以成本價租予有需要人士, 滿足中短期房屋需求。
一個月之後, 陳帆已表示接獲發展商願意提供數百間空置房屋, 並有基金願意提供財政支援, 最快年底可推出「社企劏房」。 陳帆動作之快, 讓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覺。
陳帆有如此大膽的政策建議,
是希望以空間換時間的援兵之計。
公共政策的推動邏輯大致上有三類, 第一類是最常見的, 就是「宣之於口、 動之於手」; 第二類是為免引起公眾反彈,
卻又有實際推廣的必要,
便應該「只做不宣」,
以收潛移默化之效,
國民教育本來就應該是只做不宣的教育政策;
第三類就是政府短時間內沒有具體可行的方案,
卻又要回應市民的期望,
便惟有「出口術」,
讓市民望梅止渴,
社企劏房大概便是這一類。
與業主「鬥劏」阻劏房燎原火
陳帆局長的社企劏房按道理是不可能大規模進行, 原因是運輸及房屋的政策邏輯一直是加快覓地、 加快建公屋, 因此, 即使有地, 也只會撥出小部分作為社企劏房的試點計劃。
不過, 這個試點計劃, 在只聞樓梯響的情況下, 卻明顯已達到立竿見影, 在租金上紓緩了不少劏房戶的壓力。
早在 2013 年, 筆者當時為一所社會福利機構在觀塘區進行了貧窮家庭需要調查, 當時 851 個生活在政府貧窮綫以下的有效樣本中, 私人樓宇的 184 個樣本全部來自劏房戶,
大部分的受訪家庭均為三至四人的核心家庭。
調查發現, 當年的劏房租金佔他們的收入 37%, 個別例子更高達五成。
在租金壓力之下,
劏房家庭惟有減少日常飲食的支出;
而在深入訪談中,
我們發現劏房的租約最短只有三個月,
三個月之後業主可以隨意上調租金,
在居無常所的情況下,
劏房戶難以有穩定的住所,
登記成為選民;
既非當區選民,
自然便難以獲得區議員的協助。
有見及此, 當年筆者便向運輸及房屋局建議反其道而行, 由政府以分期補地價方式, 釋放適宜改建的工廠大廈, 宣布設立「公營劏房」與劏房業主「鬥劏」。
這一招貴不在多,
而在於阻止劏房市場的燎原之火,
為政府爭取更多時間興建公屋。
公營劏房的形式類似六十至七十年代的易裝易拆的臨時房屋, 個人實用面積可參考屯門寶田邨單身人士單位
8.2 平方米,
租金以 330 元作為參考標準; 而根據扶貧委員會及前綫社工的資料所得, 劏房戶大部分集中在觀塘、
深水埗、
荃灣及葵涌一帶。
考慮到實際情況及為了減少各區 Nimby(別在我後園)心態;
筆者當年建議不應尋找一個區議會,
作為臨屋用地試點,
而是一個域,
例如東九龍、
西九龍及新界西南,
在域內建立一至兩個臨屋區,
在各區區議會的拉力之下,
總會得出一個落實方案,
而不至於被各區區議會消磨歲月,
胎死腹中。
緩劏房租金, 紓住戶壓力
上述建議, 由政策倡議到議會醞釀, 前後最少也要兩、 三年的時間; 不過, 今天陳帆口術一出, 劏房業主變相便被一個「合理劏房」的標準制約,
甚至令他們覺得劏房市場將會變得無利可圖,
短期為穩住租戶,
必然會減少不合理加租情況,
甚至凍租。
君不見, 觀塘等地的劏房租金的確有放緩迹象。 在兩、 三年後公屋落成量增加及「富不與官爭」的智慧下, 劏房業主或許選擇離場。
問責官員從政策論述,
表達出急民之所急,
即使是出口術,
亦算是有感施政的重要一環。
原載: 《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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