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12日星期六

暗渡陳滄 1997年4月12日 - 卓施社會服務團四周年會慶及獨立日

1993年3月15日卓施成立。卓施的名字並不是由我改的,而是當年創會的15位成員其中的一人想出來。我們15人原先只是「童軍知友社(下稱:中心)」一個暑期班組的學員。畢業之後,我眼見當時街上的孤寡老人極多,有感若能集結我們15人之力,應該可以為社會做點事。就是這份傻勁,我便遊說各人,及中心讓我們成立一個自務會社。卓施便是這個環境下‘柴娃娃’地誕生的。

還記得,成立之初第一位不寄厚望的人,便是已經病危的媽媽;卓施成立之後不足 8 個月,媽媽病故。或許,媽媽當時認為我恆心不足,所以以激將法,刺激我這位15歲的年青人;亦因為這份不可以讓媽媽失望的心,使我一步一步把卓施帶上高峰。

卓施成立翌年人數已達5、60人,但因為我一個極蠢的錯誤,人數一度下跌至只有11人,比創會之時還要少。不過我很快重整旗鼓,制定培育課程及招募機制,人數與服務量雙雙創出新高。直至1996中,中心改變政策,不許「自務會社」寄居,同時亦自可是中心的會員,才可以使用中心設施。這意味著卓施若不解散,便只有獨立。思前想後之後,我決定背水一戰把卓施獨立。


當時,卓施在大埔已頗具影響力,而且積極參政;所以得到不少地區領袖支持,但同時是致命之傷。當時,大埔區議會青年工作小組主席陳平,把青年議會選舉刻意安排在1997年4月11日,即獨立前一日,令我分身乏術。我早知陳平與我「難為知已難為敵」,一早便進行了分工,這不但贏了議會,4月12日卓施順利獨立,成為區內盛事。我亦簡接繼承了先父的遺願,開始有年青人尊稱我為:師父。

《獨立時的大合照》

《合照中看到當時區內的社福、警察、政界,還有最重要的興叔是很看重卓施的。

而童軍知友社一直到卓施獨立那一天,才得知卓施真的走了!順帶一提,卓施的會章一直強調制衡,會章第五章第24條雖然列名主席,擁有「最大決定權」,但同時指出議決在3分2的支持下才可使用。這不但令主席必須得民心,亦是民主的體現;從卓施換屆時,正副主席除了「頒章、授旗」以外,還有第三個重要儀式:「先向所有會員鞠躬」,便知道這種民貴君輕的重要民本精神。

記憶中,卓施最光輝的10年,基本上是沒有主席使用過「最大決定權」的。同時,卓施歷任主席都必須是在學的中學生,正副主席連任也只可以是兩屆;退任後自動成為當然正、副會長,目的是繼續支持整個團的發展,及阻止各黨政治執力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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