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7日星期一

2008年4月7日 - 台灣立法委員選舉及總統大選對香港立法會選舉的啟示(此乃應觀塘居民聯會邀請而作的演講大網及參考內容)

相同之處
香港
台灣
地域越大政黨效應越明顯
台灣可以投政黨票
地區越少越重視個人工作
原住民票

不同之處
香港
台灣
慢慢開始可以進行配票
配票漸漸失效

政黨效應失效的迷思 - 馬英九現像
1.      對手太「爛」
2.      人民對政黨失去信心
3.      危機下的「超人政治選舉」

參考資料:
台灣各種選舉方法的分析
CCTV.com  20080111 20:52  來源:綜合  

1,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用於臺各級行政首腦選舉:
  每個選區只設一名代表,每個選民只有一票的選擇權,選區內得票最高者當選而不需要獲得超過半數以上選民的支援。 

  其特點是:一,易走向兩黨競爭的兩黨制。贏者獲勝的規則下,小黨先天缺乏抗爭大黨的能力;而選民為了避免自己不喜歡的政黨上臺,必然選擇機會較大的黨,這樣後天的環境也不利於第三黨的存在。反映在台灣政壇上就是兩個主要政黨的對決,而無黨派候選人的勝出是大黨背後扶持禮讓的結果。二,政見訴求比較溫和。為爭取儘量多的非特定選民,政黨及其候選人的政見趨向中性,不太偏激也不太保守,而且以與選民利益密切相關的政策入手。所以在台灣選舉中各黨派多采用選民關心的公共話題,而不是統獨這樣具有高度爭議性的話題。  
2,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制(single--nontransferable vote,簡稱SNTV),于各級民意代表,包括區域立法委員以及縣市委員: 

  每個選取產生一名以上的立委,選區候選人名額根據選取人口多少確定,每個選民只有一票選擇權且不能在候選人之間轉移,得票最高的幾名候選人當選。過去日本,南韓都採用過這種選制,而日本1994年,南韓1998年都廢除了。台灣的255立法委員中,有168名區域立委根據各縣市人口比例分配名額,並由該縣市選民直接選出;8名原住民立委由具備原住民身份的選民選出。 

  特點:一,採用複數選區,選區名額大於1,習慣上2-5名候選人的選取稱為中選區,6名或6名以上的稱為大選區。二,選票單記,每個選民只能投一票,即使中意幾個候選人,也要選出一個來。三,選票不可讓渡,無論當選者超過當選所需票數的多餘選票還是落選者贏得的選票,都不能轉移給同黨或同聯盟其他候選人,行同廢票。四,這種制度有利於小黨生存,使一些人可以通過固定的支援者低票當選。如1992年台北縣選舉,因趙少康當選所在區第一高票立法委員,竟出現其他立法委員不到3%的得票既當選的現象。五,這種選舉制度,使得候選人只要贏得固定的支援者,即使不顧該選區大多數人的訴求,也可能當選。這樣的制度可能會造成地方派系長期存在和紛爭。並且這種選舉制度對各黨在選區的提名要求頗高,不讓本黨提名太多,儘量避免同黨排擠而造成低於其他黨派候選人以至落選;又不能因為提名太少,造成本黨票源過於集中而使其他黨候選人低票當選。  

3,一票制黨派比例代表制,用於全國不分區及僑選立委
  一,小黨的生存空間較大,只要在選舉中得到進入國會基準的票數,就可以在國會中分得若干席位;但若黨派眾多,實力接近,也可能形成小黨林立的局面。 
  二,競選活動中個人的聲望魅力被淡化,取而代之以政黨代表的意識形態、綱領政見。 
  三,一票制是指政黨比例代表附挂在區域立委的選票上,而不是選民在區域立委選舉之後對各政黨的另行投票。台灣1991修憲後,在立法委員選舉中增加全國不分區及僑選代表席次,凡區域立委選舉總票數超過5%的政黨,都可分配到一定的全國不分區及僑選立委名額。  
    4,單一選區兩票制,目前台灣各界呼籲採取的選制:最早由德國從1949年開始實施。是由區域選票與政黨選票分別投票,兩者比例各國自定;每位選民投兩票,一票投區域立委,一票投給政黨。 
  席位的換算上,分德國的聯立式兩票制:一張選票同時有區域候選人及政黨兩個選項,選民投區域候選人一票,政黨一票,但分配席位時,先按政黨得票數分配各黨總席位,扣掉區域當選的席位後,再由政黨名單補足。例如某黨在政黨得票率中分得30席,但區域席位已經獲得了16席,所以只能被再分給14席。日本的分立式兩票制:選民有兩張選票,區域席位與政黨席位分開計算,若一黨在區域中獲得30席,按政黨比例分得20席,則總席位為50席。 

  特點:融合了政黨比例代表制和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的優點。聯立式更加完善。分立失對大黨分配席位更為有利。如1996年日本國會選舉,自民黨依靠34%的得票率卻佔據了國會48%的席位。
責編:韋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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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之間】台灣第七屆立委選舉結果評析
主題:台灣第七屆立委選舉結果評析
播出日期:民國970120 

主持人:許志嘉教授(銘傳大學新聞學系副教授)
邀請來賓:李酉潭副教授(政治大學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所長)
整理:洪儒明 

根據美國人權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在今(2008)年115所公布的世界各國自由度調查報告。台灣在「政治權利」方面是2分、「公民自由」1分,總分為3分,在亞洲地區和日本並列第一。因此,雖然台灣政治仍有諸多紛擾,但在自由程度上,依然被列為先進的自由國家。

從民主化發展角度觀察台灣選舉結果,今(2008)年1月的台灣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有許多特色。首先是投票率再創新低,區域立委投票率為58.5%,不分區立委政黨票投票率則是58.28%;其次是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與先進國家看齊,從大選區改變為小選區;其三是立法委員席次減半,任期改為四年一任,從225席降為113席,包括73席區域立委、6席原住民立委,以及34席不分區立委;其四是立法委員選舉時間和總統大選投票日非常接近,只有兩個多月。

民主國家需要仰賴制度運作,當中有三個制度最為重要,分別是「憲政制度」、「選舉制度」以及「政黨制度」,從此三制度面向觀察得知,台灣民主化仍在發展中,尚未完全成熟。113的投票選舉結果,民進黨可說是空前慘敗,僅拿下27席;國民黨席捲2/3席次,共計81席。另外無黨團結聯盟立委獲得3席、親民黨1席、無黨籍1席。其他小黨全軍覆沒,新黨政黨得票比率達3.95%,台聯達3.52%,未達選罷法規定的5%門檻,無法分配席次。

美國和英國都花了200多年時間才建立堪稱穩固的民主制度,法國從1789年大革命後,直到二戰後才建立目前的雙首長制度,日本和德國亦是在二戰後才開始發展民主制度。台灣從解嚴至今20多年,仍在民主學習的階段,但我們的民主制度不會輸給日本和韓國。雖然台灣要付出民主化發展的代價,但民主化也帶來提升台灣競爭力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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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立法委員選舉辦法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自第四屆起共選出二百二十五位立法委員,依下列規定分配:
(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一百六十八人,每縣市至少一人。
(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四人。
(三)僑居國外國民八人。
(四)全國不分區四十一人。
其中第三及第四款名額,採政黨比例方式選出;
第一款每直轄市、縣市選出之名額
及第三、第四款各政黨當選之名額,
在五人以上十人以下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
超過十人者,每滿十人應增加婦女當選名額一人。
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次屆立法委員選舉於本屆任期任滿前三個月內完成。 立法院若因總統宣告解散,則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其任期重新起算。 憲法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其於院內依法行使職權所為之議事行為,對院外不負責任;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又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之職務;至於有關倫理規範、義務及基本權利、遊說及政治捐獻、利益迴避、紀律等事項,亦均以立法委員行為法規範之。 

台灣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結果終於在200412月中旬揭曉。
就政黨勢力而言,在225席立法委員當中,
國民黨及與其結盟的新黨共獲得80席,得票率32.83%
親民黨共獲得34席,得票率13.9%
民主進步黨獲得89席,得票率35.72%
台灣團結聯盟則獲得了12席,得票率7.79%
而無黨聯盟獲得6席,得票率3.63%
無黨籍得4席,得票率6%

就整體政治版圖及政治生態而言,泛藍陣營(包括國民黨、新黨與親民黨)共有114席,總得票率為46.73%。泛綠陣營(包括民主進步黨與台灣團結聯盟)共計101席,總得票率為43.51%而其他政黨和無黨籍共10席,得票率為9.63%。就各政黨所得席次與前一屆立委選舉比較而言,國民黨增加十一席,親民黨大幅減少十二席,民進黨增加兩席,而台聯則減少一席。從整體選舉結果來看,泛藍陣營減少一席而泛綠陣營增加一席,藍綠雙方各自的席次與前一屆(第五屆)立委席次變動不大,各自維持了原本的政治版圖。